坚 果(外一题)
2025年09月17日
字数:1,479
版次:04
陇上犁
生命中总有一些沉淀的东西让人不时想起,在洛峪的那段岁月,我总是在狂妄与梦想的诗歌生活中度过。洛峪山地,人们安详的生活,很少有罪恶发生,顺坡的梯田五谷丰登,偶尔院落前有羊群走过,我常疑心那是一片云。其时,夕阳正在西山巅挂着,她的霞光使洁白的羊群身上五彩斑斓,也让我的守望产生无穷诗意。当学校刚毕业的我与诗兄魏旭同时来到洛峪那片峡谷地带时,两人犹如两块石头的碰撞,处处有着文学的火花;时而漫步山岗吟咏,时而斗室饮酒赋诗,有分歧便大声争议,有好诗也击节赞叹,真是无所顾忌,时人称为一对疯子。有时也给洛峪古镇造些新闻,被小姑娘骑自行车带着,在凹凸不平的街上兜兜风,更多的时候便倾听对方刚完成的一首诗的朗诵。风微微吹着,树轻轻摇着,云淡淡白着,人幽幽美着,那诗句便飞上天空,直入空旷的辽远,这种心境,此生恐怕永远不会再有了。偶尔也在小姑娘的闺室,我与魏旭来个小小的赛诗会。当颂诗声起,便羞红了小姑娘的脸庞,娇美的姑娘满是灵感,让两个傻气的诗人不知所措。此时,她也会哼起山歌,声音不大,却含蓄、深情、婉转,撩拨得我们心中如猫儿草在风中舞蹈着。
有时也有一番聚会,买只山鸡炖豆腐,一瓶二回酒便灌翻两个诗人,吐出的不是诗啊,常常让小姑娘掩鼻嗤笑。平时吝啬的人,此时也大方起来,殷勤相劝吃饭喝酒,翘胡子的魏旭更有精美诗句吟出。这段时间,两人时有佳作诞生,我的诗学随笔《西部的事情》在《诗歌报月刊》发表,魏旭的组诗《错种的庄稼》也在《飞天》杂志隆重推出,而这些都与一两个姑娘有关。
的确,在四月,一个暖阳高照的下午,就像命中注定一样,她来了,还有几个要好的朋友;她便操刀做饭,是简单的揪面片吧,佐菜是洋芋片。当她切最后一颗洋芋时,不小心划破指尖。当她用洁白的稿纸揩后,那纸上分明是一朵花,一朵开给我的花——我一生中所经见的最美的花,我却辜负了她。
洛峪山地,那是一片梦幻般的谷地。可喜的是什么都已经开始,可悲的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开在指尖上的花朵,犹如坚果里的核仁,让我想起,仅仅是灵魂的慰藉。
飞虫
世间最令人讨厌和无奈的飞虫就是苍蝇与蚊子。的确,有人类和动物活动的地方,这两种飞虫特别猖狂,它叮吸鲜血,它传播着疾病。而它们从卵到蛹到成虫的过程,居然只有短短的几天,想想它们繁殖力之强是非常可怕的。
十年前,我在江淮大地上行走两月余,就曾饱受蚊子的轮番轰炸。江淮多水渍湖泊,空气潮湿温暖,所产蚊子个儿极大,飞起来像直升机,“嗡嗡”之声充耳皆是。我们睡觉时先是拍打一番,天热窗户不敢关,吊扇一个劲儿地吹着。钻进蚊帐后,也要捕捉一番,再用嚼后的口香糖粘住蚊帐的破损处。本以为已相安无事,不想睡梦中翻身,腿或手臂挨上蚊帐,就被可恶的蚊子隔帐一口,疼痒难耐中醒来,只好用携带的清凉油涂抹一下,稍稍止痒。第二天,留下一个不疼不痒的红印,仿佛是挨了别人的打。
在我的家乡,苍蝇、蚊子也是无处不在,但由于地处西北边地,蚊子的毒劲已没有南方水乡的大了,仅在盛夏酷热的时候肆虐猖狂几天,却也将妻儿叮得浑身起了疙瘩。报纸上说蚊子最爱叮B型血的人,许是妻与儿子均为B型血吧,我和女儿却少受蚊子叮咬,即使偶尔咬了半小时后也已不见印迹。的确,我与女儿都是O型血,看来,蚊子的叮咬也是看人下菜的。所以,在家中,消灭苍蝇和蚊子是头等大事,我每次都要买两个蝇拍,女儿与儿子便噼里啪啦地打个不停。我就想不通,蚊子与苍蝇怎么就那么身体健康哩,它们没有头疼脑热,也从不拉痢疾,并且无休无止地嗡嗡嘤嘤,凡有人迹的地方都有它的踪迹,根本无法消灭。
有时想想,这也许就是自然法则,大树绿着,小草依然绿着。因为蚊蝇的缘故,那些腐尸腐得更加快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