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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力构建多元化调解体系 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
2025年09月17日
字数:1,794
版次:03

杜健棠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作为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承担着矛盾化解、风险防控、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能。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做优做实诉调、警调、访调“三调对接”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但面对新形势下矛盾风险交织叠加、群众诉求多元复杂等挑战,“三调对接”实战化运行中,仍存在资源分配不够均衡、人员力量不足、专业素养不够过硬、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完善、工作协同配合不够紧密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成效。为此建议:
  一、优化资源配置,夯实“系统性”治理根基。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充分考虑当前政法综治工作在主动创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乡镇综治中心工作现状,树牢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压实乡镇政法委员统筹乡镇综治工作责任,高度重视乡镇综治力量配备,在乡镇平安法治办(综治中心)人员配备上给予政策倾斜和保障,防止基层综治力量削弱、责任落空。二是合理配置调解资源。根据不同地区矛盾纠纷的特点和数量,科学配置调解人员和机构。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比如,发展乡贤、志愿者等调解队伍,用好专业社工力量,引入专业调解组织等,以满足不同类型的调解需求。三是推动工作重心下移。选配专业力量,组建巡回调解团队,推动市、县(区)政法力量和专业调解力量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力量下沉,定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提升工作质效。四是落实经费长效保障。各级财政应加大对基层调解工作的投入,确保调解经费充足,为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比如,设立专项调解资金,用于调解人员的培训、设备购置、阵地建设以及调解案件的补贴等。
  二、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打造“专业化”调解队伍。一是优化队伍结构。注重从退休政法干警、领导干部、教师和律师、相关专家等专业人员中选优配强专职调解员,建立调解员队伍人才库,常态化动态调整,不断加强调解力量配备和人才储备,打造“金牌调解员”队伍。二是强化能力提升。建立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全员培训体系,采取“线上+线下”培训、“老带新”实战演练、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法律政策、心理学知识和调解技巧、应急处置等方面培训。鼓励调解人员参加专业资格认证考试。比如,人民调解员资格考试、仲裁员资格考试等,提高专业素养和调解能力。三是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调解员岗位补贴、绩效奖励等制度,定期考核评估调解员的工作绩效,对表现优秀的调解员给予表彰奖励,形成示范效应。完善以案定补机制,逐步提高调解员个案补贴水平,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推进“智能化”管理升级。一是搭建一体化信息平台。升级“陇情e通”等信息平台功能,推进省级平台与地方平台的纵向贯通,综治中心与同级公、检、法、司、信访等信息系统的横向对接,整合诉调、警调、访调等各类调解信息资源,实现矛盾信息集中管理和实时共享。二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制定严格的信息使用和保密制度,确保矛盾纠纷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防止信息泄露,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深化大数据技术应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矛盾纠纷信息进行分析预测,为调解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比如,通过AI分析高频纠纷类型、高发区域和时段,为提前应对提供精准靶向,变“被动响应”为“主动干预”。四是推广“云调解”模式。针对跨地域、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形,依托视频会议系统开展线上调解,打破时空限制。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现调解过程全程留痕、可追溯,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完善对接机制,构建“全链条”联动体系。一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在乡镇综治中心设立“法官联络站”,推行“巡回法庭+人民调解”模式,对婚姻家庭、土地纠纷等民事案件,由法官指导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成功可申请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可无缝对接诉讼程序。二是深化“警调对接”机制。将矛盾纠纷类警情全量推送至综治中心,由专职调解员调解。对轻微治安案件,探索“治安调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组合模式,降低“民转刑”风险。三是创新“访调对接”机制。建立信访与调解“双向清单”,对矛盾纠纷信访事项,先行推送至综治中心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及时回流至信访部门推动化解,形成“调解前置、信访兜底、双向化解”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作者系省政协委员,白银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